听新闻
放大镜
武进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对被告人姜某提起公诉
2021-09-24 13:59:00  来源: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

  2021年9月13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对被告人姜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盗窃

  1.2021年1月9日、1月14日,被告人姜某在被害人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2次从其支付宝网商贷中分别申请贷款人民币(以下均指人民币)30000元、33000元,随后转账至姜某控制的银行卡。2021年1月24日,被告人姜某再次使用上述手段,从被害人周某微信微粒贷中申请贷款30000元转账至姜某控制的银行卡。2021年2月1日,被告人姜某首先归还被害人周某在2021年1月9日和1月14日的网商贷共计63000元,随后采用上述手段,从被害人周某支付宝网商贷再次分别申请贷款27310元、33000元、15000元,截止到案发,共造成被害人周某财物损失共计10万余元。

  2.2021年1月28日,被告人姜某在被害人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其支付宝账户招联借贷出的9969元转账至姜某控制的账户。

  二、诈骗

  2019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间, 被告人姜某至江苏省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南通市、泰州市等地各商铺或个体户家中,编造其安装pos机激活需收取一笔费用,该笔费用会返还的事实,骗得被害人向其支付3000元至10000元金额不等的款项,先后作案104起,涉案总金额为394600元。期间及案发后,被告人姜某等人退款共60262.25元,造成被害人损失334337.75元。

  三、信用卡诈骗

  2021年2月24日至2月25日,被告人姜某骗取史某某信用卡后使用,先后3次刷走人民币共计10万元。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