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5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对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丁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陆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利用QQ群发布出售以火药动力发射子弹的击发器“钢笔狗”,被告人王某某、丁某某均通过QQ群与被告人陆某某取得联络后,分别于2017年7月13日、8月22日各支付人民币800元、650元至被告人陆某某处,分别购买上述“钢笔狗”2支、1支。经鉴定,被查获的3支“钢笔狗”均属于枪支。
2017年10月25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对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丁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陆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利用QQ群发布出售以火药动力发射子弹的击发器“钢笔狗”,被告人王某某、丁某某均通过QQ群与被告人陆某某取得联络后,分别于2017年7月13日、8月22日各支付人民币800元、650元至被告人陆某某处,分别购买上述“钢笔狗”2支、1支。经鉴定,被查获的3支“钢笔狗”均属于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