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8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被告人李某某趁无人注意,实施盗窃作案3起,共窃得价值人民币2846元的电动自行车、羽绒服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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