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4月5日,被告人于某伙同许某(已判决)虚构网上贷款平台非法、贷款后不需要归还的事实,以被害人韩某某名义在“优选贷”平台贷款,被告人于某配合许某骗取被害人韩某某信任,骗得韩某某的贷款人民币9000元。
2020年6月2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4月5日,被告人于某伙同许某(已判决)虚构网上贷款平台非法、贷款后不需要归还的事实,以被害人韩某某名义在“优选贷”平台贷款,被告人于某配合许某骗取被害人韩某某信任,骗得韩某某的贷款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