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包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起,被告人包某利用“万永明”的身份在常州购买房产,购房过程中以刷流水的形式制造虚假首付进行贷款购房,还款两三期后停止还款。后又以“万永明”的身份进行购买高档二手车,并提供虚假材料让被害人徐某某担保,前往银行贷款,还贷两三期后停止还款,由被害人徐某某代偿,造成徐某某损失人民币4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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