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卖淫罪对被告人陶某某、余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21日,鸣凰派出所在办理黄某等人卖淫嫖娼案时,发现被告人陶某某、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容留黄某等人进行卖淫活动并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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