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祝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祝某伙同祝某某(已判决),通过网上购买用于诈骗的手机卡,注册使用“骗子骗钱装货不忘初心”、“华宇物流-张”等昵称的微信号,并通过“货车帮”、“运满满”等手机软件平台获得货车驾驶员的手机号码或者在上述平台发布虚构货运信息,犯罪嫌疑人祝某发布有关信息并将被害人信息交于祝某某,由祝某某使用上述用于诈骗的手机卡、微信号与货车驾驶员联系,虚构“有货物要从天津运到常州市武进区”、“有货物要从常州市武进区运到新疆乌鲁木齐”等货运信息,以收取货车驾驶员信息费、中介费等理由骗取货车驾驶员钱财,共诈骗作案3起,共计骗得人民币5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