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孙某利用其担任江苏某精锻有限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共收受五家供应商好处费、回扣计人民币72万余元,归个人使用,并为供应商谋利利益。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孙某主动联系家人退出赃款6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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