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被告人王某因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18-09-30 10:50:00  来源:

  2018年8月30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于2016年底、2017年初从事资金借贷中介生意,为资金周转在网上贷款和向个人、小贷公司高息借款、还款,拆东墙补西墙,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2017年9月,被告人王某以做生意周转为名多次向被害人陈某借款用于还债。因不能按期归还,被告人王某为搪塞陈某和继续向其借款,虚构了自己有一部成色较新的二手奔驰E300L型轿车货源可低价出售给陈某,先后以收取定金、购车款和选号费为由,共计骗取陈某人民币240000元,后被其用于还债等。

  2017年10月底,被告人王某向被害人周某某借款,为博取其信任,同样虚构自己有一部成色较新的二手奔驰E300L型轿车货源可低价出售给周某某,后以购车款、借款抵购车款等为由,共计骗取周某某人民币403520元,后被其用于还债、挥霍等。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