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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朱香玉因诈骗、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2019-06-30 13:49:00  来源: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

  2017年7月至12月间,以朱香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武进区、天宁区等地租赁办公地点,成立“付世会创投”“晟天创投”等公司(均无工商营业执照),以“套路贷”的手段开展地下放贷业务,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金额的借款合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期间,共计实施敲诈勒索3起,既遂73770元,未遂72000元,诈骗4起,共骗得人民币127752元。

  武进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朱香玉作为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