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陈某某、杜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8月10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某、杜某两人在常州市武进区礼新路礼河夜宵市场无故殴打被害人李某。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所受之伤属轻微伤。
2021年1月25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陈某某、杜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8月10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某、杜某两人在常州市武进区礼新路礼河夜宵市场无故殴打被害人李某。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所受之伤属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