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对犯罪嫌疑人路某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路某某在自己经营的浴室内,多次容留他人卖淫,共计收取嫖资32500元,非法获利9750元。
2021年4月29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对犯罪嫌疑人路某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路某某在自己经营的浴室内,多次容留他人卖淫,共计收取嫖资32500元,非法获利9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