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周某某作为传销窝点的负责人,2017年11月21日,其下属传销人员盘某某(另处理)将被害人刘某某骗至该传销窝点参与传销活动,并采用没收手机、贴身跟随、劝留洗脑等手段限制刘某某的人身自由,直至2017年11月26日上午,在被害人刘某某缴纳了2900元会费后才得以脱身。
2021年9月10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周某某作为传销窝点的负责人,2017年11月21日,其下属传销人员盘某某(另处理)将被害人刘某某骗至该传销窝点参与传销活动,并采用没收手机、贴身跟随、劝留洗脑等手段限制刘某某的人身自由,直至2017年11月26日上午,在被害人刘某某缴纳了2900元会费后才得以脱身。